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1.在後續的審核環節,如果發現拟錄取考生的相關信息不符合錄取條件,我校有權按有關規定取消其拟錄取資格。
2.拟錄取名單自公布之日起公示10個工作日(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24日)。最終錄取結果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3.複試時未提交《政審表》等複試材料的拟錄取考生,須在拟錄取名單公布後5日内提交至電子郵箱進行審核,逾期未提交審核者,我校有權取消其拟錄取資格。(郵箱地址:sg87655680@163.com)
4.拟錄取名單中錄取狀态為“複試合格”是指該考生複試考試合格。如相關專業後續增加招生計劃,會依次進行遞補拟錄取等相關操作。如“複試合格”考生已接受其他高校拟錄取通知,則視為自動放棄遞補拟錄取資格。
5.如有其他疑問可咨詢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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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