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京澳官方网站2018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作者: 時間:2018-03-22 點擊數:

為切實做好我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及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7]9号),結合我院實際,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報學校批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2018年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開展,将在“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甯缺毋濫”等項原則的指導下,堅持以人為本、科學選拔,确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規範、公平公正。

二、組織與管理

為确保我院2018年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有序進行,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若幹工作小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學院各工作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根據學校的要求,我院成立由我院院長、書記、導師組組長和導師等組成的2018年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協調、指導并督查本部門各專業的研究生複試工作,并認真做好我院參與複試的工作人員在招生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以及進行安全保密教育工作。我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下設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和監察工作小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由我院院長任主任,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落實。研究生招生工作監察小組由我院黨委書記任主任,負責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面監督,同時受理本學院考生申訴和舉報。

電話:0311-87655680,郵箱:1013694921@qq.com

(二)學院工作小組

根據2018年我院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需要,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設立具體開展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工作小組。包括考生接待小組、考務面試工作小組等,各小組的設置及其職責如下:

1.考生接待小組

考生接待小組主要負責本院考生的報到、身份核查、報考信息的确認、複試環節的組織、生活問題的協調及考生聯絡與教育等工作。

2.考務面試工作小組

考務面試工作小組負責對參加我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複試的考生的報考資格、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确性的審核;對參加我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複試的考生的初試科目答卷筆迹及複試科目答卷筆迹進行核對;負責做好學院研究生複試命題、印制、各科考試工作的組織、考場安排、試卷評閱以及成績複核登統等項工作;負責研究生複試英語聽力、口語測試、面試(或考生個人綜合能力測試)工作。

三、複試與錄取

我院2018年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将分為複試名單的确定、複試資格的審查、筆試與面試、科研創新能力(職(執)業能力)考核、拟錄取名單的确定等幾個環節。各環節的相關要求與規定如下:

(一)複試名單的确定

參加複試考生必須為線上生,即初試成績須達到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同一專業的一志願合格生源按初試成績總分(加上符合國家加分政策的加分)由高到低排序,并按如下原則依次确定參加複試的考生名單:

一志願合格生源數低于招生計劃數的專業,通過調劑來确定參加複試的考生名單。

在調劑時,可視缺額計劃和調劑生源情況,适當擴大調劑比例。

調劑後,按照①一志願合格生源、②調劑到我院的合格生源等順序來确定複試名單。

(二)調劑

1.調劑的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一區(A類考生)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劑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2.調劑的基本原則

調劑時遵循按需調劑、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擇、确保招生質量的原則。

(三)複試資格的審查

複試的考生,需攜帶本人的思想政治鑒定、居民身份證、學曆佐證等材料(詳見《新浦京澳官方网站2018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方案》),并接受審查,對于沒有達到規定或提供與報考材料學曆不符、年限不符等虛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複試資格,按照學校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複試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與地點進行體檢,或出具距複試報到日期1個月以内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體檢項目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準),對于體檢不合格或無故不能參加體檢的考生,取消其複試錄取資格。

(四)筆試與面試

複試考生,需按時參加筆試與面試。缺考者取消複試錄取資格。

全日制學術型及專業學位招生專業筆試與面試環節包括專業科目筆試、同等學力加試、英語口語測試、專業面試等。其中,專業科目筆試和同等學力加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100分;英語聽力測試、口語測試與專業面試一同進行,滿分各100分。

在上述各環節中,各環節的考核(考試)成績有一項達不到60分的,即為複試不合格。

(五)拟錄取名單的确定

1.拟錄取名單确定的基本規則

拟錄取名單确定的基本規則是:依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全日制培養方式,在考慮生源類别和複試錄取最終成績高低的基礎上,分别排隊、依次确定拟錄取名單。

拟錄取名單确定的排序規則是:在同一專業考生錄取過程中,報考我院的一志願複試合格生源排在第一隊,報考我院同一專業調劑的複試合格生源排在第二隊。在同一生源類别内按照複試合格考生的複試錄取最終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2.複試合格考生複試錄取最終成績的計算辦法

參加複試合格考生的複試錄取最終成績,采用如下方法來計算:

全日制學術型及專業學位招生專業

最終成績=(初試成績+初試加分項)×70%+複試專業科目筆試成績×30%+科研創新能力加分或職(執)業能力加分

在上述計算公式中,享受初試加分的相關政策按國家規定執行。

3.複試合格考生複試錄取最終成績并列情況下的錄取規則

在确定拟錄取名單時,若最後一個招生名額出現若幹複試合格考生複試錄取最終成績相同的情況,按如下原則錄取:

(1)優先錄取具備初試加分項條件的考生。若出現多名具備初試加分項條件的考生,錄取初試成績(加上初試加分項)總分最高者;若初試成績(加上初試加分項)總分也相同的,錄取初試統考科目成績之和最高者;若初試統考科目成績之和也相同的,錄取專業面試成績最高者。

(2)在優先錄取具備初試加分項條件考生之後仍有招生指标或考生中沒有具備初試加分項條件的,錄取初試成績總分最高者;若初試成績總分也相同的,錄取初試統考科目成績之和最高者;若初試統考科目成績之和也相同的,錄取專業面試成績最高者。

4.對拟錄取考生的相關規定

列入拟錄取名單的調劑考生,在接到拟錄取通知後,須按要求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網上調劑系統,及時點擊确認“待錄取”。凡不在規定時間内點擊确認“待錄取”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其他事項的說明

1.本細則未明确項按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方案執行。

2. 複試報到地點:石家莊市學府路47号新浦京澳官方网站第四辦公樓430室。聯系人:李老師,聯系電話: 0311-87655680,郵箱:syzgz@163.com

3. 招生計劃、複試、錄取等所有相關信息的公布和調整,請及時關注新浦京澳官方网站網頁(http://bio.heuet.edu.cn/)以及新浦京澳官方网站研究生學院網頁(http://yjs.heue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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